|
|
一、受理范围
在丽江市本级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
二、申领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2.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无严重违法、经营异常等情况,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4.上年度未裁员或少裁员,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疫情防控期间,大型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丽江市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2019年为3.27%)。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2019年度为5.5%),30人及以下的参保缴费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缴费职工总数20%。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丽江市雪山路200号丽江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
办事窗口:一楼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大厅失业保险窗口。
网厅办理网址:http://222.221.228.23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乘车方式:市内可乘5路公交车到市法院站下车往南走50米即到。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数 |
1 | 《云南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 | 原件 | 纸质 | 2 |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9个工作日
六、事项收费
办理本事项不收费
七、办理结果及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并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至企业提供的账号。
送达方式:当面告知。
八、咨询渠道
咨询电话0888-8882958
九、投诉电话
0888-8882928
稳岗补贴申领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