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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我市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平稳顺利开展,经省人社厅统一部署,丽江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即日起三个月将与丽江市社保中心合署办公,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办公地址
由原丽江市古城区福慧路寨后上村138号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5办公室,变更至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200号二楼丽江市社会保险中心210办公室。
二、新联系电话
原办公电话:0888-8882688即日起暂停使用,新办公电话为:0888-5161696。
办公地址及电话变更后,我科各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常规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办公时间与社保中心办公时间保持一致(工作日08:30-12:00,13:00-17:00),各项业务办理流程、办事标准均无调整。
因办公地址、电话变更调整给各位办事群众、企业及相关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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