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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失业登记办事指南

作者: 丽江市劳动就业局  来源: 丽江市劳动就业局   发布时间: 2020-11-10   阅读:

一、受理范围

)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劳动者;

)从用人单位失业的劳动者;

)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劳动者;

)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者;

)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以及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劳动者;

)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劳动者;

)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进行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其他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情况。

二、办理条件

劳动者在申请失业登记时,应如实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照片并按办理条件提供相应资料。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丽江市雪山路200号丽江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

办事窗口:一楼劳动就业服务局大厅就业失业登记证业务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

乘车方式:市内可乘5路公交车到市法院站下车往南走50米即到。

四、申请材料

单位失业登记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项目

原件/

复印件

纸质/电

子文件

份数

1

按办理条件提供相应材料

失业登记

复印件(承诺书要原件

纸质

1

2

失业人员登记表

原件

纸质

1

3

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平台申请(无需现场再提交纸质资料)

失业登记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六、事项收费

办理本事项不收费

七、办理结果及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办理失业登记。

送达方式:网上办理、现场领取

八、咨询电话

0888-8882958

九、投诉电话

0888-8882928

单位失业登记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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