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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一)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劳动者;
(二)从用人单位失业的劳动者;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劳动者;
(四)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者;
(五)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以及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劳动者;
(六)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劳动者;
(七)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进行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八)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九)其他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情况。
二、办理条件
劳动者在申请失业登记时,应如实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照片等,并按办理条件提供相应资料。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丽江市雪山路200号丽江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
办事窗口:一楼劳动就业服务局大厅就业失业登记证业务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
乘车方式:市内可乘5路公交车到市法院站下车往南走50米即到。
四、申请材料
单位失业登记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 料名称 |
项目 |
原件/ 复印件 |
纸质/电 子文件 |
份数 |
1 |
按办理条件提供相应材料 |
失业登记 |
复印件(承诺书要原件) |
纸质 |
1 |
2 |
失业人员登记表 |
原件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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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平台申请(无需现场再提交纸质资料) |
失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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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六、事项收费
办理本事项不收费
七、办理结果及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办理失业登记。
送达方式:网上办理、现场领取
八、咨询电话
0888-8882958
九、投诉电话
0888-8882928
单位失业登记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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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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