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事指南 / 就业创业及失业保险 / 公共就业服务

《就业创业证》申请办事指南

作者: 丽江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  来源: 丽江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8-22   阅读:

一、受理范围

《就业创业证》的发放范围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以下人员:

(一)进行就业登记的劳动者;

(二)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劳动者;

(三)从用人单位失业的劳动者;

(四)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劳动者;

(五)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者;

(六)农村家庭有转移就业要求的本地户籍劳动者;

(七)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以及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劳动者;

(八)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劳动者;

(九)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进行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十)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十一)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十二)其他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情况。

二、办理条件

劳动者在申请领取《就业创业证》时,应如实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照片并按办理条件提供相应资料。

(一)已就业的劳动者,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二)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丽江市雪山路200号丽江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

办事窗口一楼劳动就业服务局大厅就业失业登记证业务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

乘车方式:市内可乘5路公交车到市法院站下车往南走50米即到

四、申请材料

      

                               《就业创业证》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

份数

1

《云南省就业创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

原件

纸质

1

2

本人身份证

复印件(核验原件)

纸质

1

3

2寸照片

原件

纸质

2

5

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所需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

2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六、事项收费

办理本事项不收费

七、办理结果及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向符合条件的申领者发放《就业创业证》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送达方式:网上办理、现场领取

咨询电话

0888-8882958

九、投诉电话

0888-8882928

相关文档:

中国政府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8-8882199
建设与维护: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滇ICP备11003688号-2 标识码:5307000025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