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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在丽江市本级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女性失业人员。
二、申领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并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规定。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丽江市雪山路200号丽江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
办事窗口:二楼丽江市社会保险中心大厅失业保险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乘车方式:市内可乘5路公交车到市法院站下车往南走50米即到。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提交材 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纸质/ 电子文件 |
份数 |
1 |
《出生医学证明》 |
复印件(核验原件) |
纸质 |
1 |
2 |
《准生证》 |
复印件(核验原件) |
纸质 |
1 |
3 |
费用凭证 |
复印件(核验原件) |
纸质 |
1 |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事项收费
办理本事项不收费
七、办理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前来签字确认,确认无误后申请下月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或银行卡。
送达方式:通过电话回复或当面告知。
八、咨询渠道
咨询电话0888-5163100
九、投诉电话
0888-5159880
生育补助金申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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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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