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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五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的通知

作者: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1-03-05   阅读: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相关科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有效促进我市农村劳动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五次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就我市开展第五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第五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

二、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2021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存量、调结构、提质量、促增收”的要求和全国就业工作座谈会议及全省2021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动员会议要求,围绕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不少于2020年总量、省外转移就业人数不少于2020年总量、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不少于2020年总量”的目标任务,利用年末岁初农村劳动力集中返乡过节的时机,通过开展“大排查、大走访、大推送、大宣传、大输送”活动,推动农村劳动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活动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4月10日。

四、活动主题

奋战一百天,确保开门红。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务工情况大排查。各县(区)要抓住务工人员返乡有利时机,协调扶贫和相关单位,发动乡镇社保中心、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农村劳动力信息员、劳务经纪人等力量,采取多形式、多渠道集中开展一次务工情况大排查,摸清农村劳动力、脱贫劳动力就业和培训意愿、规模、分布和个人信息等具体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并建立纸质台账和将信息录入、更新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系统”。对于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仍未实现就业的,要及时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2021年1月1日至4月10日)

(二)开展一次省外稳岗大走访。各县(区)要依托驻外劳务工作站及劳务经纪人等,组织工作组到省外本地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企业集中开展一次走访慰问,通过送服务、送政策、送维权等活动,将家乡的温暖和期望送到群众中去,力争把省外务工人员稳在当地、稳在企业。同时,要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家庭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让留守者安心、外出务工者放心。(2021年1月1日至2月10日)

(三)开展一次岗位信息大推送。各县(区)要深挖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及时将省外、省内岗位信息进行归集整合,要“线上、线下”齐发力,“线上”通过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等网络平台集中推送就业岗位信息,“线下”结合“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开展大型招聘活动,针对“丽江隆基”等大型企业可举办专场招聘会,为企业和群众搭建好就业供需平台。同时,要通过进村入户,发放岗位推荐表等形式,为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提供至少3个以上有针对性的岗位信息,帮助其就业,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2021年1月1日至4月10日)

(四)开展一系列就业政策大宣传。要发挥融媒体的宣传优势,依托微信平台、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和利用进村入户等时机,集中开展一系列就业政策大宣传,多渠道、全方位采取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多样的方式解读好转移就业相关政策。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开展“点对点”“面对面”宣传活动,及时发出《致广大农民工的一封信》、《致广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倡议书》,调动农民工外出务工热情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转移就业工作的积极性。要讲好转移就业的故事,宣传省外务工成功事例和先进典型,用群众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引导群众,激发农村劳动力主动就业的内生动力,提升转移就业意愿,促进就业规模稳定。要广泛动员农村劳动力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力争培训一人、就业一人。(2021年1月1日至4月10日)

(五)开展一轮转移就业大输送。要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供需对接、稳定就业”的思路,广泛动员劳务经纪人、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和用工企业参与有组织转移就业,为外出务工群众和用人单位搭建精准对接平台,建立“定向招聘、定向培训、定向输出、定向服务”的项目化推进方式,提升组织化输出。各县(区)要超前谋划,及早部署,通过协调组织“务工专列”“务工班车”“务工包机”等输出,一手做好疫情防控、一手做好全程服务,营造良好氛围,激发转移就业的市场活力,推动全市农村劳动力组织化、规模化转移就业。(2021年2月14日至4月10日)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将其作为农村劳动力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举措,制定详细活动方案,组建专班,明确职责,加强调度,确保活动按要求开展并取得实效。各县(区)人社局主要领导要把思想统一到省人社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发挥好“领头雁”作用,研究工作、指导落实、协调解决,敢当急先锋,坚决打赢2021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首场战役。专班组建情况及时报市就业局。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县(区)要发挥好“大数据信息基础分析应用作用、政策措施激励保障作用、驻外工作站桥梁纽带作用”等三个作用,应用好“统筹联动机制、东西部协作机制、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互动机制、余缺调剂机制”四个机制,将省外转移就业和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工作重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强供需对接服务力度,力争扩大省外转移就业规模,确保省外转移就业规模不低于2020年。要落实好各项就业扶贫政策,对农村脱贫家庭有就业意愿劳动力优先推送岗位、优先组织转移、优先提供保障,确保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不低于2020年。

(三)做好安全保障各县(区)要加大信息审核力度,确保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有效。要落实安全责任,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各县(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灵活调整各项活动开展形式,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县(区)要认真分析总结开展2021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分别于2021年1月28日、2月26日前上报月度工作开展情况,于4月12日前形成全面工作总结报告报市就业局。万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开展“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工作情况也按上述要求上报。

联 系 人:和弄涛

联系电话:8882928(传真)

邮    箱:443649132@qq.com

附件:第五次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情况汇总表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4日

第五次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活动内容

本市合计

本级

古城区

玉龙县

永胜县

华坪县

宁蒗县

接返乡农民工人员数

慰问走访劳动力人员数

其中

省外走访(稳岗)人数

脱贫劳动力人数

召开座谈会次数

其中

转移就业带头人人数

印制、悬挂宣传条幅数

发放、张贴宣传资料份数

对接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户数(次)

活动期间举行招聘会场次

   

其中

开发用工岗位数量

达成用工协议数量

实际就业人数

活动期间向脱贫劳动力推荐就业岗位(个)

活动期间有组织转移批次

其中“点对点”批次

专车

专列

包机

活动期间有组织转移就业人数

其中“点对点”人数

专车

专列

包机

活动期间转移就业总人数

其中

脱贫劳动力人数

省外转移就业人数

上海

广东

浙江

江苏

福建

其他

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人数

春节前返乡农民工人数

其中

省外返乡农民工人数

春节后返岗农民工人数

活动期间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其中

同级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的省外县外转移补贴

同级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的交通补助

各部门投入的培训金额

同级财政投入的有组织转移金额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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