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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丽江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 “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3-05   阅读:

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云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相关安排部署,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丽江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丽江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丽江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1年2月1日

 

丽江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

“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决策部署,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做好在丽过年务工人员服务保障,确保我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根据《云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决定春节前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行动主题

迎新春送温暖 稳岗留工

二、行动时间

2021年1月21日至3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一)留在务工地就地过年和已返乡农民工等务工人员;

(二)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

(三)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四)重要医用物资生产、生活必需品生产、保障城市运转、重点产业链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相关企业;

(五)其他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四、行动目标

(一)倡导不返乡、返乡有帮扶,鼓励引导农民工等务工人员就地过年,切实做到“生活有保障、就业有岗位、培训有资源、创业有门路、困难有帮扶”,使他们能得到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相关支持帮助,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心,实现就地过年有关怀。

(二)使重点企业和其他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能享受相关服务和政策支持,正常稳定运转和健康发展,实现开工复工有保障。

(三)使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重点帮扶对象、节后返岗农民工等能得到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劳务对接等服务,实现节后务工有支持。

五、行动内容

(一)送温暖留心

1.各县(区)要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向广大务工人员发出“一封信”,倡导尽量就地过年,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有效载体和村、社区等有效渠道广泛推送,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

2.各县(区)要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及时开展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省外务工人员摸底调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形式送温暖活动,积极鼓励引导省外务工人员就地就便留在企业、留在当地过春节。要动员驻外劳务工作站以企业为单位,开展丽江籍务工人员留岗返乡情况摸底调查,切实维护留在务工地过年的丽江籍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丽江籍务工人员“就业有着落、权益有维护、生活有保障”。摸清劳动者返乡意向和行程安排,指导做好稳岗留工工作,摸清农民工返岗时间和目的地,春节后引导其安全有序错峰返岗复工。

(二)强政策留岗

3.加大援企稳岗相关政策落实力度,按规定落实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相关政策。支持重点企业开展以工代训,鼓励企业制定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以岗留工、以薪留工。鼓励企业结合需要灵活安排职工在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引导企业不裁员、少裁员。

4.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不得发布拒绝招录中高风险地区劳动者的招聘信息;各类用人单位不得以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为由拒绝招用求职人员;对因疫情导致劳动者暂不能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用工,切实维护好务工人员合法劳动权益。

5.开展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准确把握企业减员、农民工回流等情况,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有效防范企业规模裁员风险。深入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全力保障职工工资支付,积极回应重点群体诉求,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严肃处理各类欠薪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

(三)优服务留人

6.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加大岗位信息推送力度,及时开展“线上、线下”岗位推送,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至少接受3个以上有针对性的岗位信息。对于春节后有跨县、跨市、跨省返岗需求的务工就业人员,提前协助做好企业与劳动者信息对接,开展“点对点”返岗输送,优先支持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外出转移就业。

7.发挥全市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基础作用,精准对接技能培训需求,结合疫情防控实际,主动将培训送至乡镇、车间、田间地头,为返乡人员提供优质技能培训服务,组织、引导劳动者通过“云南省职业技能网络培训平台”等系统平台,选择相应班级、工种进行线上职业培训课程学习。对于暂时不能返岗和外出务工的劳动者,要按照其培训意愿和市场岗位需求,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参加线上或线下职业培训。

8.市、县(区)人社服务窗口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力量,在社保接续、劳动维权、调解仲裁等方面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开通快速申领通道,及时对符合条件人员兑现失业保险待遇、临时生活补助,减少证明材料,简化办事流程,做到权力下放,经办机构人员要“走出柜台、走进企业、走进群众”,通过开展“大宣传”活动,主动上门服务,用实用活各项扶持政策。

9.做好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生产,给予企业适当支持;民政部门要落实基本生活困难人员的临时救助政策;交通部门要做好“点对点、一站式”等方式返岗复工运输保障服务工作;扶贫部门要加大对脱贫人口的帮扶力度;工会、妇联要组织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加大关爱力度;其他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迎新春、送温暖”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成立“迎新春送温暖、暖岗留工”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统筹组织推进活动开展,做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跟踪协调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分工,把专项行动作为春节前后的中心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好各项政策落实和服务落地。

(二)积极宣传引导。各县(区)要营造良好活动氛围,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广泛开展政策宣讲,重点介绍稳就业相关政策,大力宣传鼓励就地过年以及支持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及时解答群众咨询。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区)要认真结合实际,结合各自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结合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工作实际,尊重劳动者和企业意愿,灵活多样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及时反馈问题,务必形成务实高效、协调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每月报送工作信息。根据职能分工和工作实际,分别于2月5日12:00前和3月4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情况,3月3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王丽鸿

联系电话:0888-5112027

邮  箱:26270170@qq.com

 

 

丽江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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